『神經生物與認知科學學分學程』證書申請,即日起開放收件至7月31日止!請檢送歷年成績單及學分審查表,email寄至本中心信箱 [email protected],或紙本郵寄或親送至本中心辦公室(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台大心理系南館107室)。
附件:學分審查表 [word檔] [pdf檔]
『神經生物與認知科學學分學程』設置辦法第9條:學程學生修畢本學程規定之課程,應於成績確定後主動附歷年成績單一份,填寫學分審查表向本中心提出申請,經由本中心審核通過並簽請教務長以及校長同意後,授與『神經生物與認知科學學程』學分證明。
原官網文章 #2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