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
本校研究生,曾於本校學士班時期修習之科目學分,經本校各學程同意者,可直接採 計學程之學分。 若係曾於外校學士班時期修習之科目學分,原則上不予承認,但若該科目學分業已依本校「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之規定,經由研究生就讀系所核准抵免並印在本校歷年成績表上者,則可經本校各學程同意後,採計為學程之學分。若大學非本校學生請向教務處提出課程抵免,詳細抵免方式請向教務處詢問,建議即刻提出申請以免有時效性問題。

依照學分學程修習規定,普心只需3學分,普生也只需3學分,因此超出3學分的普心或普生均可以滿足學程需求,但多出的學分不可作為選修學分。

所有課程之先修科目規定,均尊重開課老師安排。本學程課程之”限本系所學生”規定,學程可以協助與開課系所及老師協商。

任何科系開的3學分以上(含)統計課,均滿足學程要求。

同學只要找有課號的任何老師的獨立研究或專題研究都可,但先要任課老師同意接受。如果沒有課號,歡迎老師新開,請同學與老師協商同意開課後,立即向學程反應。

必修課程中的專題研究可以以神經生物或認知科學相關之碩士論文、博士論文充抵。

神經生物實驗為入門實驗,性質不同於研究所課程,所以無法以神經生理實驗,神經解剖實驗或其他專業實驗課程充抵。建議同學修習神經生物實驗。

雖然此二門課程均無先修規定,仍建議同學先修神經生物學,有了基本概念後再修實驗課。

畢業前沒有修完無法拿到學分證明。但同學可以在研究所繼續修習。另外延畢的規定如下:依本校「跨院系所學程設置準則」第七條之規定:「修讀學分學程學生,已符合本學系、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,得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至多以二年為限,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規定。」

沒有,原則上學程的課程都是獨立的課程。